生滅觀


諸行無常,有生滅法,由生滅故,彼寂為樂。

《瑜伽師地論》卷18:「
若未來生。未來所得諸自體中所有諸蘊。皆未生故。非已起故未滅沒故。可生起故。是有生法
若現在生。現在所得諸自體中所有暫住支持存活。有情諸蘊皆死法故可為殞滅之所滅故。是有滅法。」(CBETA 2019.Q1, T30, no. 1579, pp. 378c26-379a2)

有生法,即「從無到有」(未來生)。有滅法,即「從有到無」(現在生)。

凡已生起的,就是滅法。

瑜伽師地論充份說明了,生滅是屬於動態(無=>有=>滅),而不是生、滅兩個點,一種靜態說明。

每個緣起的出現,就是「滅法」了,直接告訴我們生活中看到的人、事、物、各種活動、聚會,一旦緣成了,接下就是往「緣滅」走,不要奢想還要走旁門左道來阻止「滅」的可能性。

所以對眾生來說,緣起的當下就是珍惜,好好的去努力,完成了該做的事情,就是「涅槃」。從緣生緣滅的過程中,到底有沒有做到該做的責任?
每個剎那生滅的當下,是清淨圓滿,一期生滅就不會有遺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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